已分居七年我自己买的房子现在我上诉法院离婚渣男是无赖要分我房子怎么应付
婚姻家庭广东 肇庆2024-11-21 17:4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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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对于分居七年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会因当事人分居七年就准予当事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依法准予离婚。另外,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问题:《分居七年的话法院会不会判离婚?》回复于 2022-10-15 17: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