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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绿化工程还没有移交,但业主已经重新招了标,有了新的中标人,发包人违法吗?谢谢!

合同纠纷河北 石家庄2024-11-21 21: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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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当投标人中标,方有权和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招投标过程,从法律层面分析,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招标人确定了中标单位,这个承诺的内容是招标人明确了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书面的合同尚未签订,但如前所述通过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这个时候招标人故意毁约,招标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承发包双方已经签订了中标合同,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招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中标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规定。本案中招标人发出中标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擅自毁约,同样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损失赔偿包括预期利益,除了直接损失以外,中标人可以按定额标准中利润的取费费率作为预期利益要求招标人赔偿。当然,承包人也可根据中标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他们违约了。 原问题:《合同未签订,工程重新招标算不算违约》
    回复于 2022-12-25 08: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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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已发出后,在清标时发现招标清单存在漏项漏量。废止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这个说法有问题没有。谢谢

不可以废标实施条例 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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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属于重大过错,你可以收集证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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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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