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发生纠纷时,以分支机构为被告还是以总行为被告或者共同被告。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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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名义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诉讼主体的确定 工程建设指挥部多数是项目法人为对在建项目实施管理而成立的临时机构。但有些是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名义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此时若发生工程欠款诉讼,诉讼主体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法律地位。如果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设立,并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实际法律地位与项目法人的法律地位相同,只是称谓不同,或者工程建设指挥部是项目法人的子公司,此时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具有独立诉讼主体资格,施工单位提起工程欠款诉讼时应以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被告。 如果工程建设指挥部是项目法人的分支机构,施工单位提起工程欠款诉讼时诉讼主体的确定则取决于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分支机构是否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 若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则该工程建设指挥部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该工程建设指挥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施工单位可以选择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胜诉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该工程建设指挥部没有偿债能力,施工单位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变更设立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项目法人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项目法人的财产。 若该工程建设指挥部非依法设立或者虽依法设立但并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此时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应以设立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项目法人为被告。 原问题:《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回复于 2022-10-28 08: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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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相邻权被告房主死掉,有配偶有女儿以谁为被告
变更是不行的 等着法院的裁定吧 ,不是中止就是终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向法院提出确认债务为老赖夫妻共同债务,以其妻为被告可以吗?
您好,您可以将两人同时列为被告。请问,要被告退返本金和支付当年贷款利息的1.5倍的依据是什么?
1、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 2、罚息,不是单纯的利息,逾期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对其违约行为以支付逾期利息的方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双方可以约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但罚息只能在原先约定利率民间借贷被告人死亡,被告人子女为追加被告被传票不去行不行的?
如果刑事部分,是不能这样的。因为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是民事部分,那么可以追加被告的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例如,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可以这样处理。 原问题:《人身伤害案件 被告死亡 可否追加被告近亲属为被告继续诉讼程序?》原告和被告都到齐了,可法官以被告单位更改名称为名随便更改开庭日期合法吗?法律依据。
后乐某多次找到商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乐某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法院送达应诉通知书后,被告答辩提出:原告乐某起诉的名称为“乐安县某某购物广场”,而我公司的工商登记名称为“乐安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原告起诉的被告名称与我公司名称不符,属主体不适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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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