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起诉离婚,但对方有四级精神残疾,十年前做了残疾证,我是监护人,现在换了新证
婚姻家庭浙江 湖州2024-11-23 14:1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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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上述情况,法院可以酌情做出离婚判决。一【无禁即可原则】法律没有一方生病(或残疾)、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按照无禁即可原则,既然没有规定禁止,就属于法律允许的行为。因此,可以提出离婚。二【《婚姻法》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法定的离婚条件,其中之一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认定离婚条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婚姻生活中包括了方方面面。只要其中一方因某一种情况对另一方丧失感情,没有了挽回的余地,都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三【精神病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认定感情破裂的一些常见情形,其中第三条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原问题:《我方想起诉离婚,对方是精神病,并且有残疾证法院怎么办?》回复于 2022-10-28 06: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