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付赔偿金是有无劳动合同约定都需要劳动行政部门要求限期支付而不支付的才能有加付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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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单位拖欠加班费用的,属于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问题:《追讨加班费并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2-11-23 05: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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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付的赔偿金到底是50还是10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你好我是退休人员再就业,单位拖欠工资不给一,我打算起诉。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吗?还是要打利息和滞纳金?
你好!拖欠工资您有权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但是经济补偿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36564金的话需要看实际情况,您可以看看自己是否满足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可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辞职后的工资拖欠,学校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录用劳动者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属于无效合同;根据你说的情况,学校方面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操作上违法了。学校方面在11月12日要求你离职、11月19日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关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赔偿金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一次性结清吗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依法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自己工资报酬。双倍工资一般是在用工之日起,从第二个月才可也主张,并且只对差额部分起作用。具体由劳动保障监察员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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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