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辆租给别人但是联系不上租车人
合同纠纷广东 佛山2025-01-18 13: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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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是盗窃行为。符合盗窃行为的特征。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不让人知晓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的是不让人知晓的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是以避开他人知道的方法获得财物,这是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在客观上的反映。 3.窃取行为,主要是针对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而言。行为人窃取财产的行为,其秘密性并不针对社会上的一切人,主要是针对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而言,对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以外的人来说,可能是公开的,明目张胆地将财产拿走,即公开明取。 4.窃取行为主要是针对实行行为而言。 5.窃取行为在客观方面还表现为获取财产时未使用暴力,未经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同意或交付。 需要说明的是,该行为是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盗窃罪。该行为是取回属于自己所有的财物,不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原问题:《租赁车辆合同到期,并联系不到租车人,租赁公司取回车辆,是盗窃行为吗?谢谢!》回复于 2022-11-23 05: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