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起生活28年,老头无子女,老头生病,侄子照顾两个月,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老头死后大操大办,说是老头留有遗嘱,怎么争取遗产?
财产继承河北 廊坊2024-11-2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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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27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相互歧视或虐待,继父母与接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本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 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综上所述,再婚夫妻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之后,双方即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方不幸去世,在去世一方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合法配偶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如果去世一方生前,与另一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那么另一方的子女有权以,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继承权利都是相互的,只要符合上述司法原则,就可以关于继承权问题的补充回答:1、夫妻双方发生意外,司法实践之中,一般是推定同时去世,该再婚夫妻之间不发生遗产的相互继承。2、男方的儿子虽然在男方离婚之时仅15岁,但是其随亲生母亲生活,而非继母,所以,并非与继母之间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权继承继母的遗产。3、男方的法定第一继承权人仅可以全额继承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的法定第一继承权人仅可以全额继承女方的个人财产。男女双方之间不相互继承,上面已经说了4、关于属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都有权利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 而不尽扶养义务的一方 应当少分或不分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 原问题:《再婚夫妻的婚后共同财产继承权属于谁》回复于 2022-12-25 07: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