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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50%有养老补偿费吗?

征地拆迁河北 廊坊2024-11-2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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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老大当您看完后以下的内容,您如果认为对您利大于弊的活,您就转吧 新《暂行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市辖三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或大部份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农业人口。我市年满16周岁以上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新《暂行办法》实施后,依法征地时未满16周岁的人员,暂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年龄确定以征地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限。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 档次,分别按下列标准计发: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3600元的,每人每月计发30元;缴费5400元的,每人每月计发45元;缴费7200元的,每人每月计发60元;缴费9000元的,每人每月计发75元。 被征地农民符合参保条件、足额缴纳个人账户资金且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参保缴费时,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年龄的,养老保险金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领取。对未达到领取养老 金年龄死亡、在享受养老金期间死亡、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情形,个人账户本息有余额的,一次性予以返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鉴于95%的村集体没有存量资金,修订后的新《暂行办法》规定,原《暂行办法》(2007年12月21日发布)实施前经依法批准征地的,村集体不再筹集费用。 同时,新《暂行办法》将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提取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由2% 提高到3%。此外,原《暂行办法》规定,经依法批准征地的,村集体按土地补偿费的50%缴纳费用,而新《暂行办法》将村集体缴费比例降低为30% 原问题:《我自己交了十五年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百分之百,现在想转回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但是百分之六十,划算吗?》
    回复于 2022-12-15 0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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