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合同纠纷安徽 合肥2024-11-20 22:4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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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虽然你们已经没有夫妻关系,但如果一方涉黑,另一方的财产中有其涉黑的财产,那么在政府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时候会追回该笔钱款。 当然,如果目前只是男女朋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定你们之间的财产往来的性质。 首先,你们离婚时有没有离婚协议,以协议约定的为主,虽然不一定能对抗第三人。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其中就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如果该约定是在夫妻双方真实意思下作出的,那么该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应当遵守约定。该约定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在构成夫妻共债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要求你还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双方均那么你也应当承担全部偿还义务,一方承担偿还义务后随后,可以基于婚内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其次对于平常的小额的红包,520之类的,那就属于你的财产了,因为在特殊日子以特殊金额给予对方的小额金钱视为赠与,一般情况下,已经支付的小额转让已完成赠与,另一方是不能要回去的。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原问题:《离婚了仍旧在一起,但没有夫妻关糸,如果一方涉黑触法,另一方名下的财产也得被没收吗》回复于 2022-10-21 22: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