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别人同居了但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可是邻居以为我们是夫妻,这构成重婚吗
婚姻家庭广东 深圳2024-11-22 01:1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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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同居”是有区别的。“同居”现在一般是指未婚男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社会上的“包二奶”、“包二爷”、养情人行为。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那么,多长时间才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婚外同居规定了认定标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予以认定。 原问题:《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但是不以夫妻名义生活应不应该认定是同居?》回复于 2022-12-15 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