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您好!我是:李文德,2005年因合法婚姻,将户口由潍坊迁入历下区下井村,区委告知:由我签字不享受村民待遇,才能落户口,我问:我户口迁出地销户;迁入又不算村民,就成“黑人了”!所以我没签字!之后户口落了,没有村民待遇!然而:从2005年…2008年拆迁分房前,历下区委官员亲友的户口:突击性迁入下井村,即享受免费的社医保,又分到房子+别墅+商铺…等超村民待遇!我当时就找到历下区委,分管干部李书记+王建美,要求恢复我的人权!牠们回复说:人与人不可能平等…男女有别!并把我赶出办公室!此后:2008年…至今,我到市…省信访…12345…无果!诉求者:1668975151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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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迁户口,村民待遇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如果你已出嫁,但是户口未迁,你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是可以享受和别的村民一样的待遇的。 原问题:城镇户口嫁到农村,户口己迁入浓村能享受农村的待遇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不可以享受到该待遇: 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原籍,并且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不属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户口回农村,享不享受村待遇
1、既然你现在重又回复农业户口,那么当然可以享受村民同等待遇了。这不需要什么法律条文,因为你还是该村村民。 2、但如果你的户口打回原籍还保留非农户的话,那畅定扳剐殖溉帮税爆粳么你是不能享受村民待遇的。呵呵 原问题:《大学生户口回原籍,而且是关于迁入户口享受拆迁住房安置
以政府拆迁政策为准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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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