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您好!我是:李文德,2005年因合法婚姻,将户口由潍坊迁入历下区下井村,区委告知:由我签字不享受村民待遇,才能落户口,我问:我户口迁出地销户;迁入又不算村民,就成“黑人了”!所以我没签字!之后户口落了,没有村民待遇!然而:从2005年…2008年拆迁分房前,历下区委官员亲友的户口:突击性迁入下井村,即享受免费的社医保,又分到房子+别墅+商铺…等超村民待遇!我当时就找到历下区委,分管干部李书记+王建美,要求恢复我的人权!牠们回复说:人与人不可能平等…男女有别!并把我赶出办公室!此后:2008年…至今,我到市…省信访…12345…无果!诉求者:16689751513谢谢!
损害赔偿山东 济南2024-11-21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