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双癌症患者,我们三个人右武汉市东西湖区出资共建一个房屋,18年拆迁了,办公证处只能办一个人的,我们俩个人办不了公证,不知啥原因,拆迁前房屋照片上和测绘结构图上面,都有我们的名字,拆迁按置协议书各签了4份协议书,为什么只能跟一个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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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房屋拆迁费和过渡费冲突吗,为什么我们村文件上写只能二选一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 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房屋拆迁,一个人头多少钱
土地被征用以后,原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不能再从事农业生产了,才需要进行重新安置,才有安置补助费用。没有征用土地而只拆迁了房屋的,依然可以从事农业生产,对就业并未造成影响,所以就没有安置补助费。 原问题:《请问房屋拆迁了,有人口安置费吗?具体房屋继承,是否必须公证处公证不可呢?谢谢
1、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理由如下: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我想问一下就是安置房现在还在建,产权证还没有下来,但是产权证是三个人的名字,可以现在去公证处公证变成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吗
产权证办下来给买主也没用,因为产权证是卖主的名字.所以买主拿了产权证也没用.买了等于没买.卖主重新去办一个产权证再卖给第三个人.因此买主的风险非常大.最好是产权证办下来过户到买主名下才行.过不了户的房就没买.风险太大. 原问题:《在成都买一我们这已经拆迁了按户口分的房,一个人35平方,但是户主是父亲,父亲去世了,婆婆现在不想把我们自己的那份给我们
1、拆迁款可以由你继承。因为公证处已经公正了,知你只需要拿着相关证明去找开发商,又开发商协调银行将钱打入你的账户或者你母亲的账户。打到你母亲账户相对于方便些,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2、你这件事没有阐述清楚,我估计你说的是产权置换时,开发商的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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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