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村委要求外嫁女迁走户口。停止福利待遇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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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村委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委会及其成员不得作出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原问题:《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后,村委会要求女方把户口迁走,并仃止发放一切福利侍遇,》回复于 2022-12-25 04: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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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要求享受村里福利待遇
没有,因为现在农村土地分配和宅基地申请都是以村民家庭为单位,既然是外嫁女在没有出嫁的时候户口肯定是和父母在一起,出嫁了就算户口没有迁出也是一样,只能算作父母家庭的一员和家里农村土地权益的共有人。想要申请宅基地和由村里分配土地的话必须是结婚后你好外嫁女户口迁走但是以前分的地在娘家动迁了有女儿的吗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过去划分土地时,按当时的政策是生不加、亡不减,出嫁后的土地继续由家人全权管理。户口已迁出另入夫家户,夫家同样有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要回是没有理由的!但可以与娘家人协商,征用款项是否可以给予或者一部分,在互相心平气和的情况离婚户口没迁走还可以享受村里福利待遇吗
应该还可以享受村民待遇。事实上有些村民委员会会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实践中女方可能会在行使权利时遇到一些障碍,但村里的这些限制规定应该是违法的,女方打官司是可以打赢的,中国有这样的案例。 原问题:《离婚后户口没迁走还享受村征收待遇嘛》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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