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造成的人生伤害,但又区别于工商性质
劳动争议重庆2024-11-21 08:4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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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受工伤,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无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条件,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合理的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不在合理时间,或者不在合理路线,或者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原问题:《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劳动合同属于工商么?》回复于 2022-12-25 03: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