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在香坊法院判的邢有罚金5000元在黑河服刑期间已经缴纳可是香坊法院没给撤销啊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黑龙江 哈尔滨2024-11-1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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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河北邯郸市,2000年8月的一天,邻居一青年用电钻钻东西,噪音特别大。因其父有心脏病,其母遂前去劝阻,建议其稍停一会儿,不料这一青年不听劝阻,反而破口大骂,其父闻讯赶去,也遭其辱骂,最后竟因生气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 二、2000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郭立华诉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香坊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人被气死,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事情起因是:原告郭立华之父郭万德,于1998年6月8日因患心肌梗塞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与该院签订了《住院病员医疗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单中约定,病员在保险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额全数1万元。6月12日,郭万德病情稳定准备出院,却因关灯琐事与同室患者发生争执而生气,猝然死亡。原告即向被告申请保险金,而被告却认为郭万德死亡不属保险责任,拒绝给付保险金。一纸诉状,保险公司被告上了法院。 三、2004年,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审判了省首例因邻里纠纷、吵架而“气死人”的民事赔偿案件。法院一审判决对方对死者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据法制日报报道,年近七旬的张勇,家住海林市体育馆附近。他喜欢每天午后到外面走一走。1月5日,午饭后张勇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出来溜达。当日15时许,居民刘强酒后骑自行车回家,途经体育馆时,在此拉脚的三轮摩托车车主周力正推着车子过马路。刘强嫌其走得太慢,借着酒劲儿骂了一句“我撞死你”。两个人遂争吵起来。此时,张勇正巧经过,一看都是住着不远的邻居,便上前劝架。 在老人的规劝下,周力开车走了。而此时,刘强还是不依不饶,看到周力走了,便把矛头指向了劝架的张勇,还扬言让张等着,自己回家取刀来。几分钟后刘强真的拿了一把砍刀来到现场,经围观群众报警,刘强被民警制止,随后对其治安拘留。 16时,张勇在离家不远的胡同里突然倒地死亡。张勇妻子王桂花认为老伴儿的突然死亡与刘强有直接关系,一纸诉状将刘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刘强赔偿各种费用17万余元。 原问题:《有没有被气死的人,大家身边的或正史记载的,不是小说里的!》回复于 2023-02-04 04: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