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受伤,回家修养加重,去医院就诊,说需要住院治疗,然后向单位申报了工伤保险,单位领导说“先治疗,住院费先垫付,后续工伤认定下来可以报销”,经过两个月治疗病情稳定,工伤认定也下来了,这时候告诉我所在的医院不是定点医院,不能报销,都要自己承担,我该怎么办,近十万的治疗费用,现在单位就是一直再拖,还和我说“就算都符合了,上面不批钱,也没办法给你报销”,实在没办法了,现在人还在医院,没在定点医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损害赔偿黑龙江 哈尔滨2025-01-18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