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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4年进厂工作至今,在职期间,一直没有给我交五险一金。进厂的时候45岁,今年六月份公司提出说我们到了退休年龄让我改签成了劳务合同。签了一年。现在单位即将倒塌,明天开会就宣布。全厂职工都有遣散费,就我们两个人没有。理由是我们退休了没有遣散费。根据我们在职期间单位不给缴纳五险是不是违法的。单位应该给予我们补偿吗???

劳动争议内蒙古 呼和浩特2025-04-0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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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首先要确认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对试用期限与合同期限的约定。参照以下法律条款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应要求单位立即为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补缴自用工之日起至今未缴纳部分。单位拒不缴纳或赔偿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原问题:《我入职已三个多月,公司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交保险,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2022-12-25 00: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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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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