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供热收费居民和非居民如何界定
合同纠纷黑龙江 七台河2024-11-21 15:35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热费按照房屋使用面积交纳。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和没有供热设施、与供热房间没有硬隔断的阳台面积。 有供热设施的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面积按照用户房屋使用面积比例分摊。用户房屋存在坡屋顶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间按二分之一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非居民用户按照使用面积计收热费的,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百分之三,保护建筑加收至百分之百为止。 摘自百度百科:baike.baidu/link?url=mTxYPGaTFJQLyWpc57CxGWlzs7FlasaKjJeJAslZH3X4IlUe3lqA3KTyx82sUsQ0lj8r_TY9QCD96JvkXydBWa#5 原问题:《黑龙江省供热收费标准》回复于 2022-11-20 10: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