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违返了规章制度,公司要开出我需要公可出书面通知吗
劳动争议浙江 台州2024-11-20 23:4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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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要看你的过错到底有多大,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且用人单位要有确实证据。 如果没有,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者用人单位按违反劳动合同法对你进行赔偿(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原问题:《在公司犯了点规章制度 公司要开出我 但我合同期没有到 有索赔没?》回复于 2022-11-19 06: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