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被私人久占为业,违法建筑房屋多年
经济纠纷山西 临汾2024-11-21 15: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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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按土地证上为准。 1.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是没有这个说法的,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都是国有的,分成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全部为全民所有,农村大部分土地是集体所有,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没有私人所有。土地使用权为非国有的,其最高年限为70年的使用期限,土地久占为多久?所以,没有这种说法。但是,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以下几种情况要作分析: (1)集体土地一直荒芜也没有分配到具体责任人来经营管理的,有人进行开荒作为自留地的,其他人不可以强占,如果集体单位要收回土地使用权,集体单位如村委会要对开荒者进行青苗补助或农业投资补助,也只是这个补助。着一点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政策上有文件规定。 (2)集体土地承包到家庭或个人的,承包人中途弃田而出的,没有告诉任何人来接种和管理,任由土地荒芜,国家是不允许土地荒芜的,所以承包人是应该要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罚款的,在这种长期荒芜的情况下其他人进行接种和管理的,原承包人再中途回来向接种人索要土地使用权时,接种人有权要求青苗补助或农业投资补助,也只是这个补助。 (3)集体土地承包到家庭或个人的,承包人外出的,把土地临时或长期给接种人来接种和管理,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被转让,按要求和约定进行就可以了,不存在青苗补助或农业投资补助的问题,除非提前收回或反悔收回。 (4)涉及国家农业补助政策和国家工程政地的,根据《土地使用证》为依据和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全民所有制的城市用地中在十年前有这种情况:国有企业职工因为单位不能及时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很多职工自己搭建的私房解决住房问题,长期居住的,成为没有产权证的私房,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政地拆迁的,须有一定的补偿标准。当然,后来适用范围延伸到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城镇人口,再后适用范围延伸到来外地人口在城市搭建的长期居住的私房,后来国家禁止私自搭建房屋的,不仅不进行补偿而且要进行强拆。 2.在欧美等某些国家有土地久占为业之说,有具体的时间等标准的,而且受法律保护。 原问题:《土地是否久占为业?》回复于 2022-12-24 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