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有一场民事诉讼
合同纠纷湖北 武汉2024-11-21 19:1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当事人有权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法院有告知的义务。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两个月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原问题:《我有一起民事诉讼,是在荥阳人民法院起诉的,已经提起诉讼俩月多了,一直没有消息什么时间开庭,我该怎么》回复于 2022-12-14 16: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