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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山东 枣庄2025-01-29 08:54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各类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可以分几个部分  第一,在各类合同中有两类合同民诉法做了特别规定:  保险合同 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 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  运输合同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第二,对于其他合同: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以下法院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若当事人①未选择或②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③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或④选择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在②③④情形下,协议无效)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第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购销合同:  ①双方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③若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其一,送货方式: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二,提货方式: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三,代办托运: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加工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交易场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名称与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以该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确定合同履行地;若根据该合同的内容难以区分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的名称与该合同的部分内容相符的,则以合同的名称确定合同履行地。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按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原问题:《甲乙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时应在哪方法院住地解诀》
    回复于 2022-11-19 03:36:15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258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合同纠纷案件
    回复于 2022-11-05 10:59: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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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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