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村民和村委会承包鱼池用于养殖鱼,并在鱼池旁边搭建临时板房用于堆放饲料和生活,承包前该片土地就是鱼池,合同也说明原本就是鱼池,现在领导却说搭建临时板房的土地是基本农田,鱼池可以继续养殖,但临时板房要拆掉。1、请用这样用于农业生产的临时板房是需要拆掉的吗?2、村委会原本说是鱼池村民才承包的,承包后也继续作为鱼池养殖,现在却又说是基本农田,把村民的临时板房拆掉,请问这样侵害了村民的权益吗?
合同纠纷广东 揭阳2024-11-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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