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干了12年只签过一次劳动合同,现单位如果要改签劳务合同,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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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作12年被裁员,公司只签了一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工作12年被裁员,公司只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回复于 2022-11-07 14: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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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56周岁,单位工作9年,不给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对吗
你好:1 应该陪你们9个月得经济补偿。满一年按一个月计;满半年的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计。2 续签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吗?单位没有合同和相关的内容,只是口头表达了内容,需要签纸质的正式合同,怎样申请
首先,你要保留好能证明你在那工作过的事实证明.邮件,工资条,录音等等. 打官司也好,仲裁也好,没有证据,你什么也得不到.最好有一些和单位相关的,盖了单位的章的什么东西,还和你本人有关系的.然后,你可以申请仲裁,不签合同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不是本单位的
“公司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更没有交过社保”,因此你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个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被告知转签用工单位,不同意也没补偿
用工单位通知你不再续签,作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无法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离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通知过,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均可前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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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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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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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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