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法院两江审判区现在可以立案吗?
合同纠纷重庆 重庆2024-11-15 10:1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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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规定民事诉讼是由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所以,如果被告户籍和经常居住地在渝北区,就需要原告到渝北区法院提出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原问题:《原告是渝中区被告 是渝北区,原告可不可以在渝中区起诉被告》回复于 2022-11-18 23: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