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另一家公司达成初步协议,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冠疫情的原因对方认为我方不具备以前协议所拥有的价值,然后没有支付收购的金额并以反垄断的借口拖延时间,这时候我们能不能与其他公司进行谈话(但是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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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公司跟A公司签订了合同,然后A公司要把所有的跟我们合做的事项转给他们的连带公司 然后给了我们一份补充协议,没有给新的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就是关于A公司把业务转给B公司,需要我们公司盖章,这个有法律效率吗,可以
你好。你在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但你并没有合同文本,这是A公司过错,你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 当然,你也可以与C公司沟通,并提交书面承诺,保证所陈述的都是真实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您好,签了退股协议后,以前签的合伙协议需要怎么处理,收购方的合伙协议丢失了
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不得退股是合法的,但是在出现法定的退伙情形时,仍然可以退伙。违约约定了赔偿金额的,按约定的赔付。虽然说明不可以退股,但是有没有写明不可以转股呢?在合伙中,合伙人有出资的义务和合伙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权,合伙事务的决策合伙经营,法从一个公司离职,在职期间签了保密协议,但是没有支付保密协议金额,我自己卖产品,和公司的属于同款产品但是是升级版钱,自己找的供应商,没有用公司的渠道去牟利,属于违约吗
公司提出的第3点如果是在你没离职的情况下,你是有责任去帮助交接你工作的新同事的,但是你离职后,这个就完全不在你的工作范围内了 另外,虽然有很多保密协议什么的规定,但是基本上都是纸上谈兵之类的协议,如果违反协议的,基本上他也不能拿你怎么样,最因为疫情封控的原因被封在家里在合同里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
本次疫情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因此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疫情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依照《民法总则》第180条、《合同法》第117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你好,我们公司跟其他公司签订协议但是合同里面没有写开票的事情 当初他们承诺可以开票
这个其实没有关系,只要合同正常执行就可以了,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要对方给你们出一个证明,写明他们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和对本次合同的开票付款要求,这样就可以了。 原问题:《我们单位和一家公司签了设备合同,但发票是他们总公司开过来的,签合同的单位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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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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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