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配问题
财产继承重庆 重庆2024-11-2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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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老人在遗嘱中将房子分给A\B,B先得两间是没问题的。那么关键在于对遗嘱中给A的两间房的分配。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根据第三项的规定,a的部分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对于这两间房子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即b将又从这两间房子中取得一间。 那么接下来就要考虑剩下的这一间了,此时就要考虑胎儿出生后是活体、死体了。如胎儿出生是活体,那么婴儿做为A的代位继承人拥有分给A的1间房屋(注意时根据法定继承而不是遗嘱继承分给的)。如胎儿出生就是死体,则不发生代为继承,那么老人就只剩下唯一的继承人B了。故B全得。 综上,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b得3间,孩子1间。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b得4间。胎儿出生后不久就死的,属于孩子的一间归孩子妈妈继承,孩子妈妈得1间,B得3间。 针对你的补充问题, 正是因为老人没有重新立遗嘱,所以原来遗嘱中给A得两间不能发生代为继承。那两间得按照法定继承来重新分配。老人只又ab两个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这两间得ab评分了,所以b首先就又分得一间。至于a的一间就要看胎儿的情况了 我想我说的已经够清楚了吧 原问题:《遗产分配问题》回复于 2022-11-18 18: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