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2号对方机动车与我电动车在西园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现对方保险给对方赔偿过低,对方对我讲就是那些了,怎么办?谢谢
交通事故江苏 苏州2024-11-21 11:5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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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这样的话,我需要做什么?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故,我觉得你不用太担心!你要相信法律会保护我们的。你报警了,就由交警来处理吧,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对方伤者肯定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她的行为就是想赔多点钱。如果她第二天去住院了,我建设你还是有必要去交点住院费的(毕竟这可以减少点矛盾)。但不要交太多,够住院就行了。交费后保留发票。二、对于对方的威胁,你应该要和交警说,让交警来处理,不要因为对方的威胁就害怕了。再不行便报警。三、我相信对于这宗交通事故,交警会判定你负全部责任的,因为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医药费10000元内,伤残估计评不上)是由机动车方全部负责的。再一个,交警想证明对方冲红是有难度的。理解交警!四、因为你有保险,你就让交警出具个责任认定书,然后对方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不想管对方的话,就不要管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就算你不去交钱,她也只能到法院去告你!对于伤者不配合的情况下,你最好是不要交太多钱,因为到时候伤者出院后,我们的医药费拿去保险公司报销的话是要对方配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我们会很麻烦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发消息给我! 原问题:《请问相关的人士,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是机动车,与对方骑电动车的人相撞,但是对方并无大碍。》回复于 2022-11-18 18: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