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法院在拍卖房子的时候是不是要给被执行人下发拍卖文书和评估报告?
经济纠纷广西 南宁2024-11-21 09: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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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法院拍卖房屋,必须将执行通知书送给被执行人,也就是被拍卖房屋的人。法院拍卖房屋,必须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立案,案件分到执行人员手中后,执行人员应当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房屋可能是在诉前,也可能是诉讼过程中被原告方查封,还有可能是执行过程中,由法院依职权查封。无论哪种形式查封,法院都会将查封裁定书送达给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对房屋进行评估。在决定拍卖前,法院仍然要下达裁定书,通知双方当事人,法院准备对房屋进行拍卖。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对房屋拍卖过程中,法院同样会通知被执行人到场予以配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 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扩展资料: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屋就是所谓的法拍屋或银主盘。法拍屋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私人查封也有;只是房屋的金额太大,每间房子又都有向银行借钱,银行借钱出去时,都有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之权,这就是强制查封的“执行名义”之一,称为拍卖抵押物。银行会根据按揭条款,以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没收物业后所出售的物业。债务上的安排在法拍屋出售时,需要按市价出售,以拍卖形式进行,以价高者得为主,而款项的偿还机制分配如下:银主拥有物业押记的债权人,相关法律费用如果所得款项,多于按揭需要清还款项,余款会归还业主。在亚洲金融风暴前,一般进行银主盘拍卖后,已经可以抵偿欠债。但在金融风暴后,往往银主盘拍卖后,仍未能抵偿欠款,令银行不愿出售银主盘,造成不少呆账。 原问题:《法院拍卖房屋是不是要有执行通知书送到被拍卖者手里?》回复于 2022-11-18 15: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