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小孩12岁,抚养权问题
婚姻家庭福建 漳州2024-11-2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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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子女有权选择与女方生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女方生活的,女方就另行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女方有抚养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问题:《离婚时小孩协议给男方抚养,现在小孩十二岁了,小孩有权选择和女方生》回复于 2022-12-14 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