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已经半年不发工资了,我想咨询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劳动争议江苏 扬州2024-11-21 15:1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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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如果有你在这个工厂工作的证据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 准备一下第一:工资卡,工作服,工资条,单位的员工牌等等,只要是能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直接证据就可以;第二:公司给你发工资的相关数据,比如发到11月份你怎么证明后面没发呢,就要准备这个证明他们发到11月后面没给你发的这个直接证据;第三:证明你每月工资的薪金是多少?第四:合同方面有没有;第五:证明你截止要工资却没发工资的这个期间,你还在此单位正常工作的证明,记录,照片,等 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工厂工作,而且每月多少钱,发到哪个月,你干到哪个月,一共是几个月没发工资的直接证据就建议你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调解了 那就更好办了,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告他们,不签合同他们要被罚的:给你个例子你看一下 案例回放:刘某于2007年7月20日到湖北某汽车销售公司工作,在售后服务部任机修工。其每月工资为1400元。双方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刘某办理各项社会保险。2009年1月23日,刘某以单位拖欠工资、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2009年2月,刘某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单位向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退还向其收取的押金,补办社会保险。 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受理后依法裁决:单位向刘某支付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办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律师点评:此案属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仲裁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82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上规定是刘某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依据。本案中,经刘某提出,用人单位未与其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应当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本案关键在于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及终止时间的问题。由于《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才施行,实施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不能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且《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给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因此本案计算双倍工资只能从2008年2月1日起计算。至于计算双倍工资的终止时间,本案应当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具体到本案而言,则是1400元/月×2倍×11个月。由于刘某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已经向其正常支付了工资,仲裁委员会支持其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是正确的。 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按刘某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孩掸粉赶莠非疯石弗将 三、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第70条、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该仲裁委员会裁决为刘某补办、补缴社会保险符合法律的规定。 原问题:《工厂欠我半年工资不给,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14 11: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