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法典修改后,之前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是新民法典吗?矛盾的话怎么处理呢
合同纠纷福建 福州2024-11-22 22:1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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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这里说的买卖合同是跟代理商签订的,跟融资租赁公司签的买卖合同没有内涵,不用理会,只是最后所有权转移的依据。至于为什么要跟代理商签订买卖合同,这只是一种实际的操作模式,与融资合同并存的所谓的销售合同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承租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时,协议并未生效,此时代理商为了防止因融资租赁最终办不成而鸡飞蛋打于是签订买卖合同,进一步强化关系,如果融资协议办不了,那么融资合同就不存在,那么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代理商可以要求买方履行买卖合同,如果融资协议生效,那么代理商已经将标的卖给了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权处分的合同,虽然买方可以要求代理商履行,但是相信没有人会这么做,因为代理商一定可以履行(谁会拒绝你再买呢,更何况还有很多货),而买方将承担2份合同义务,所以,也不会有买方这么做。至于依据,不是法律能给的,因为你可以去履行2份合同,只要你愿意,这就是给你两条路,一条死一条活,你觉得选活这条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原问题:《您好,看到您之前关于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的回答,有些疑问能否请您解答呢?谢谢您》回复于 2022-11-18 14: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