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案件号,只有执保案件号,怎么回事
合同纠纷江西 上饶2024-11-21 23: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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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 收案年度 “)” 法院代字 类型代字 案件编号 “号”。每个案件编定的案号均应具有唯一性。 二、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三、执行审查类案件按下列规则确定类型代字和案件编号: (一)执行异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异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二)执行复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复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三)执行监督案件类型代字为“执监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四)执行请示案件类型代字为“执请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五)执行协调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协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原问题:《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唯一案号和公安网执行号有什么区别》回复于 2022-11-18 14: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