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自离,一走了之,老板说要告员工,追究赔偿损失
劳动争议广东 广州2024-11-21 07: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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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对于直接辞职离开用人单位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劳动者离开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原问题:《在厂里干活辞工当天就走了,但老板说请律师要告我要我赔偿他的损失我应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18 1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