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立案了管辖权案件后,一审法院还能对裁定书做补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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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被告在二审法院主动撤诉,说明被告在二审诉讼中是上诉人,撤回上诉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二审法院同意被告撤回上诉,应当以裁定的形式终结二审诉讼。2、撤回上诉,是指在二审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上诉人要求撤回其上诉的行为,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申请撤回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二审法院提出。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4、被告撤回上诉,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会上诉,直接引起终结二审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一审判决书生效;(4)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原问题:《被告在二审法院没开庭前又主动撤诉了,二审法院应该下什么样的裁定书啊?》回复于 2022-11-15 21: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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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送至二审的上诉状是由一审人员到二审法院立案还是将将卷宗交给二审法院后由二审由二审来办理立案了手续?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应交到提起上诉的法院,是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的交一审法院,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的则交二审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请问一审法院怕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吗
上面那位复制法条有意思吗,我都能给你背。 我来告诉你,发回重审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要还存在问题,二审法院就可以一直驳回!追问:你这回答不严谨,不要误导我好不好,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发回重审的,明确规定只能一次,我就想已经生生效的判决地点判错了,法院却以笔误为理由发了补正裁定书,这样合理吗?
法院对已生效判决发出补正裁定,则是对原判决中笔误的纠正,就补正裁定部分的效力要优于原判决书,因此须按补证裁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我起诉的案件法院裁定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裁定书签收以后,我要做什么事?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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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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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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