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调岗,我拒绝了然后给我发了份辞退通知书,我未签字但是他已经让我离职了只是我没去办理离职手续然后我走了,他记我旷工这合法吗
劳动争议江西 南昌2025-01-18 18:4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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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 可以去当地总工会询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不过公司认为你不胜任工作的理由不一定成立,毕竟你工作有一段时间了。 2、 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关于第二项的解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另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公司以你不能胜任劳动辞了你除了需要支付工资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工作时间满一年要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2年付两个月,以此类推。证据越多越好。 原问题:《今天被公司辞退,我拒绝在辞退书上签字,觉得公司有诈,请问这份辞退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是不是明天可》回复于 2022-11-18 10: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