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职工工伤认定为一级后单位是不是不用支付职工的工资了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工伤支付条例 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至十级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至四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贴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工伤职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原问题:《工伤鉴定下来了就停发原待遇工资吗?》回复于 2022-11-18 14:19:46
相似问题解答
单位职工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家属申请认工伤单位没有异议能认定成功吗
关键不是谁去申报(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关键是符合工伤条件吗?有无充分的证据?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天津医院转到北京医院去治疗,单位同意转院,并亲自把工伤职工从天津送往到北京医院治疗,住院时公司交的住院押金,出院结帐时多出的部分住院费需由工伤职工自行负担吗?是不是必须得有天津医院的转院证明,否则单位负担剩余的部分就需工伤职工来负担?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职工发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没有缴工伤保险,导致工伤认定时效已过,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按照以下法律处理:1.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伤在医院,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先垫钱医治,出院后再报销,职工没钱垫付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