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8个孩子打了
损害赔偿辽宁 朝阳2024-11-21 06:5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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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问题:《中学生,七八个孩子打一个孩子.在学外打的学校又没有责任》回复于 2022-11-19 06: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