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企业在我们村租林地地47亩,然后现在变成了碎石场,算是改变了土地性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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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 【定义】: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区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 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 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 【弊端】个人认为,出让的弊端:1、出让年限过长,例娱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如果随着土地出让加快,可以出让的地块也随之减少,那么几十年后,还有什么地可以出让。2、出让方式中的拍卖、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单纯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价格抬高,虚高。最明白就是房地产业的,地王现象。 划拨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了一些机关、企业,等到机关、企业搬迁、破产,需要处置土地时候,资产都流失了! 原问题:《土地出租后作养殖,期限满后恢复为种殖地,这样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回复于 2023-02-03 21: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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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地,林地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改变了土地性质建了厂子
一般来说,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1.变更肯定要有依据的,这属于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我们村土地确权之后我家的地多出了50亩,这算是开荒违法吗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在土地确权进行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农民甲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分得3亩地,但在土地确权进行时实测为4亩地,那么土地确权时对于实测面私人企业占用村集体基本农田,企业倒闭,重新复耕,对村集体有啥补偿和土地性质变更钱款的补贴?
首先,要搞清楚权属性质。如果荒坡荒滩属于全民所有,那企业占用要向县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有偿使用手续,并赔偿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如果是集体的,除了赔偿农民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外,应该参照征用农民土地的标准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我们这村书记要强占我们地,改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毛地征收土地性质是国有吗
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共分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10大类及其代号分别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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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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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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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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