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儿子不赡养老人的事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关于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上称之为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当事人决定向何地法院起诉时首先要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也就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通常适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法院管辖,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因为被告的财产等在该法院的辖区内,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便于法院办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保护,以免老年人为了向在不同地点的外地子女追索赡养费而奔波劳碌或因行动困难诉讼不便。所以,可以在所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依法要求法院帮助在外地的子女追索赡养费。 原问题:《儿子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到外地躲着,不支付老人的生活费 怎样起诉他(他不在本地)》回复于 2022-12-14 07:25:56
相似问题解答
想咨询儿子不赡养老人的事
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去相关组织申请开据。2、亲朋好友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词:向相关证人收集。3、老人自己的陈述也可以作为证据。凭以上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原问题:《怎样收集儿老人赡养问题,房子给儿子了,不养老人
可以要求继承。另外,女儿也有扶养的义务。已赠与的财产无法要回,但可以继承。房子既然已经给了儿子,自然是儿子名下的了。现在第一继承人是他的老婆,换句话说就是老人的儿媳。儿媳是没有赡养义务的,这些赡养的问题还是要找那2个女儿解决。至于单位里面的儿子不赡养老人,还要分遗产
1 老人生前口头遗嘱算不是有效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无款的规定,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做口头遗嘱,但是要求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并且,在危急情况过去后,遗嘱人能够立书面遗嘱但是没有立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你所说的老人遗嘱应当是没有效力的。因儿子不赡养老人,我想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起诉状 你跟对方的身份关系咨询一下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事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