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地干活中,脚底部被砸骨折,现在劳务公司,不想管,请问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损害赔偿北京 北京2024-11-21 12:2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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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1、根据你的描述,该情形属于工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建议您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3、在工伤认定并治疗终结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获得的赔偿也不同。用人单位在未参加保险期间职工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待遇和标准支付费用。你所在单位没有依法为你参保,所有的费用都由你老板出。4、工伤保险待遇大致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你可以享受的待遇大致如下:(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建议您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仲裁部门也无法解决您的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问题:《在工地干活摔的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开始老板还出钱,现在老板说不管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19 12: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