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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然后我想解约,但是对方要延期,我不同意延期怎么办?

合同纠纷河南 郑州2024-11-21 16:5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答复如下: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二、如果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要具体分析不能履行的原因。如系外来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你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你和对方均可依法解除合同,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防止损失的扩大。这种情况下,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责任。  三、如系你自身的原因所致,你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你提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要求;  如你不能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根本性的违约、并导致对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要求;  此种情况下,你不能提出解除合同,但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  如对方当事人不提出解除合同、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如果要求履行的是非金钱债务,但该非金钱债务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履行成本过高或者合同标的物不适合强制履行的,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终只能解除合同,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原问题:《如果己方已经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又不肯解除合同,我方能否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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