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执行158天产假
劳动争议江苏 泰州2024-11-21 10:1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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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劳动者符合休产假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又不让休产假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时,分别按下列情况享受产假: (一)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以预产期为准向前移15天,单产例外),产后休息75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0天。 原问题:《如果单位领导不给执行产假制度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22 10: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