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稻虾共作违法吗
损害赔偿湖南 岳阳2024-11-22 13:4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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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原问题:《请问大家一下,本人想在本组承包大约150亩粮田,来搞稻虾共作,可是有部分村民不同意开挖虾沟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23 13: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