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的问题
财产继承黑龙江 齐齐哈尔2024-11-21 19:3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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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 按照房价20万计算。20万房屋属于你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每人一半。你父亲去世,属于他的10万成为遗产;另外10万,还是你妈妈的个人财产,她有绝对处分权; 2 如果你爷爷、后奶奶在你爸爸去世前已经去世,则他们都没有继承权;他们谁在你爸爸去世后还才去世,谁才可能有继承权; 4 你后奶奶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有继承权: 1)你爸爸和你继奶奶曾经共同生活过; 2)你继奶奶执行过对你爸爸的抚养义务; 3)在你爸爸去世时,她还在世; 5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时,你后奶奶没有继承权: 1)爸爸没有同你继奶奶共同生活过; 2)你继奶奶没有执行过对你爸爸的抚养义务; 3)你后奶奶已经在你爸爸去世前去世; 6 按照你后奶奶有继承权,你爷爷早已去世的假设计算: 后奶奶、母亲、姐姐和你四个人都是地位同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平均分配10万,每人2.5万; 7 你妈妈总共12.5万。你妈妈、姐姐把产权转让给你了,你总共有17.5万的产权。其他2.5万属于你后奶奶; 8 现在找不到她,法律推定,由同她关系最密切的亲人监管,应当就是你妈妈(她的儿媳);所以你妈妈有权处理这2.5万。 总之,在找不到你后奶奶、爷爷早已去世的情况下,只要你妈妈、姐姐同意,你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得到全部房产。 9 这家公证处不予公证,一是欺负你们不懂法,二是太黑!换一家,把我告诉你们的“秘密”讲给他们听,证明你们懂法,只是让他们执行一下手续。 原问题:《房产继承权 的问题》回复于 2022-11-23 19: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