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侯马医院的职工,今年6月份做了个手术,目前休病假,单位不给我发取暖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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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六个月。 法律依据如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 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问题:《我在公司工作六年了,因为我住院做手术,劳动法我能休几个月?》回复于 2022-12-14 0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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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术休病假期间的工资问题
展开全部因病休假一个月是不属于长期病假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做完手术后医院开诊断证明静休10天,单让不让休病假,让用年假顶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权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的15天病假工资,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职工出院后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单位休一个月病假,免第二年的工龄假合理吗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我老公在同一单位工作了42年多,现在做了手术病假工资只给1824合理吗?他9月底要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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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