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父亲,宅基地被国家征用后,父亲将国家划拔的宅基地户名改为大儿子,并出资修建了新房,修好后,大儿子以户名是自己的为由,一个人独占,不让父亲及弟弟居住,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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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申请的宅基地,哥哥后来办的自己的房本,现拆迁哥哥以宅基地户主签的合同,我是安置对象,现安置费,安置房哥哥爸妈都不给
钱是你妈妈付的吗 如果钱是你哥哥付的 房子是你妈妈单位的话 就复杂拉“现在我母亲的房子拆迁”照你说法 你妈妈有一定的产权的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 承继房子(你妈妈部分的产权--多少 就看法官怎么判) 你和姐姐是可以继承的打官司赢的可能性很低啊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危屋,重建以后是前妻的户名。法院会封吗?
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我父亲是老红军,于1990年去世,我母亲现在已经病危,我父亲的住房,,现在是我弟弟居住,请问如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的住房,我们可以继承吗?
首先确定一下,你母亲跟别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他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他跟你母亲只是同居关系,跟你父亲没有任何关系,当然无权继承。 其次,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父亲去世后,如果房子作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应该国家宅基地是怎么补偿的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已新划宅基地,并搬进新居生活。小儿子与母亲一户,宅基地与农房如何继承
一般父母健在(其中一个是户主,办理了土地证),国土局不会同意办理变更到儿子。父母中一个去了后,而且是户主,,可变更到不是户主的一方(父或母)。父母均离世而去,子女可因继承而办理变更土地证。 原问题:《农村土地宅基地一户主如何更改两个儿子》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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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