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体现经济法承担责任的双重性的法律条文

经济纠纷黑龙江 哈尔滨2024-11-21 00:5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 1.从承担责任的主体来看,经济法律关系的承担者是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经济法主体。 2.从追究责任的主体来看,国家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国家经济行政管理机关,都可以追究违法当事人的经济法责任。 3.从追究责任的目的来看,在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追究违法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主要不是为了补偿损失,而是为了对违法当事人实施某种经济惩罚促使其行为合理化、合法化,恢复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从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来看,是剥夺违法当事人一定的经济权力或经济利益。 5.从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来看,既可以采用司法程序,也可以采用行政程序,而且更主要的,更大量的是采用行政程序。 (史文清主编:《新编经济法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第84页。) (二) 1.在责任发生的前提或基础上,作为经济责任的基础——经济义务,既可以由经济法律规范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在责任发生的范围上,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是各不相同的。经济责任只发生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中。其次经济责任却大量发生在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计划性”宏观经济协作关系和微观经济协作关系之中。 3.在责任的实际内容上,经济责任具有不同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特点。经济责任主要以经济利益为内容,并且还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在承担责任的主体上,承担经济责任的主体结构具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所不可比拟的复杂性。 5.在实施责任所适用的法律和机关上,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之间也各有千秋。……在认定责任所依据的法律方面当然就是经济法的规定。在追究责任的机关上,实施经济责任的机关,除了人民法院之外,还有国家行政机关及经济仲裁组织。 6.在责任的执行方面,经济责任也有不同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地方。 (杜飞进著:《论经济责任》,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19—32页。) (三) 1.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双重性。它体现在:既有经济法义务,又有经济法权利。 2.经济法责任的内容具有整体经济利益性。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它不仅涉及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且涉及国家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关系。 3.经济法责任的功能因主体不同而具有差异性。具体来说,追究政府机关经济法责任的功能,主要是为了赔偿或补偿经济主体的经济损失,其惩罚性体现得并不明显,追究经济主体法律责任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惩罚经济主体,其赔偿性和补偿性并不明显。 4.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具有适用范围的特定性。政府机关的经济责任形式只能适用于政府机关,经济主体的经济法责任形式只能适用于经济主体。 5.经济法责任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一种组织(团体)责任。当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工作人员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权利,应当承担经济法责任时,承担责任的主体并不是法定代表或者工作人员,而是相应的政府机关和经济主体。 (苏惠祥、邱本主编:《经济法原理》,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181—187页。) (四) 1.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相互分离性。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法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并非同类,不属于同一层面,因而他们分别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2.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经济法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经济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所谓本法责任即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所谓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经济法的有关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从而应当承担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但是在经济法律责任中,本法责任是第一位的,由本法责任引起的他法责任是第二位的。 3.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经济法的基本宗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经济法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设定,在许多方面都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因而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性也是必须引起重视的。申言之,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规定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一个重要特点 原问题:《论经济法律关系中的责任主体》
    回复于 2022-11-26 00:59:16

相似问题解答

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案例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企业在10日内报价。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并要求甲企业在10日内回复;甲企业按期回复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企业在

你对 山西煤改案 所 体现 的 经济法 基本原则 有啥分析

一、商法的特征(一)兼容性(复合性):1.私法与公法的兼容,2.任意法与强制法的兼容,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二)调整对象的营利性:商法中的一些重要制度的构造、重要规则德确立,都必须考虑营利性特征。尽量减少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三)商法

如何通过经济法的定义理解经济法的特殊性

二、经济法的特征 (一)从法律组成的形式讲,经济法是一系列单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特点的法律 (二)从法律内容上讲,经济法同社会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基础更为直接,是一种具有经济性特点的法律 (三)从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讲,

请围绕案例对山西煤改革所体现的经济法基本原则进行分析

调查询问应坚持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1、坚持合法性原则。证据必须依法取得,违法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药监部门在管辖的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进行调查。但在调查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表明身份,执法人员必须二人以上在场,笔录交被调查人审阅

经济法宏观调控的主体是什么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开始对经济法主体进行概括和抽象。经济法主体的归类体现了经济法和经济法主体的本质。经济法的主体可分为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和市场规制法的主体。前者分为代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体和承受国家的宏观调控的主体即调控主体和承控(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