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主动打人的一方没事,还手的一方轻微伤,还手的人后面趴倒在地,对方还继续打用木棍打,派出所要拘留双方。被打一方不服,可以上诉法院吗
损害赔偿湖南 湘西2024-11-2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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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轻微伤应当进行行政处罚。互相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原问题:《打架一方轻伤一方轻微伤》回复于 2022-12-24 09: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