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规划许可建设怎么认定
建筑工程江苏 南京2024-12-03 21: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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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1、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 2、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根据住建局规划科对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 3、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 4、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原问题:《违章建筑的认定》回复于 2022-12-24 08:30:45